合作社贷款担保贴息业务账务处理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江苏南京市 万 平 编辑:本站 发布时间:2010-05-24 点击数:
次
一、合作社由担保公司担保借入借款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科目。
二、合作社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一年以上借款利息应按期计提
三、支付担保公司业务费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归还借款时,借记“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五、收到借款贴息时冲减利息支出,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支出”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