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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水用电按照什么价格计收?

来源: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2010-03-02   点击数:

  北京市用电按居民生活用电、商业用电、非工业用电、普通工业用电、农业生产用电等分类,价格是不同的。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比商业用电、非工业用电、普通工业用电价格都要低一些。为了降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成本,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实施办法》 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种植、养殖及本社成员农产品初加工、仓储、冷藏的用水用电,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农业生产水电价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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