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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探索

农村合作经济的三个走向

来源: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江苏省政府办公厅 谢学东   编辑:   发布时间:2010-08-23   点击数:

  纵观农村经济市场主体,千百万农民将仍然是农村经济奇迹的缔造者,并以合作经济形态出现在新世纪农村经济的舞台,堪当农村经济发展重任,有可能再掀农村经济发展波澜。当前,尤其要注意把握好农村合作经济的三个走向。
    从产品合作走向要素合作
    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主流形式,是农户加入合作组织后,只是通过松散合作或纵向一体化的方式向农业生产的产前(生产资料购买)、产后(农产品销售)领域拓展、或者在产中某些环节(如农机和水利设施的共同利用、技术与信息服务等)上联合行动,而且大部分是以产品为纽带组织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产品为纽带的合作形式,从运行机制上看还属于松散型的合作,合作社本身缺乏发展活力,市场竞争意识比较薄弱。值得欣喜的是,近几年在浙江、山东、江苏等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也出现了类似于国外新一代农民合作社的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我开展农产品的初加工,并培育产品品牌,将产品直接推向终端客户,以增加利润的获取空间。这种形式的合作已经带有要素合作的成份,比传统的产品合作迈进了一大步。目前全省23500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产品合作和提供生产资料购买为主的占70%以上,有要素合作雏形的约30%。而3020家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1130家土地股份合作社基本上是资金、土地要素合作形式,因此其发展活力要比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强很多,但受制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土地制度。那么,对于面广量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而言,政府要在扶持导向上有所侧重,大力支持合作社成员以资金、技术、土地等要素入股开展合作,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产品合作走向要素合作,从松散型合作走向紧密型合作,提高合作社的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
    从专业合作社走向合作联社
    发达国家100多年来的农业合作组织发展历史表明,农业合作组织必然要经过一个兼并整合的阶段后走向稳定的规模化的轨道。美国农场主合作社在1930年达到顶峰,为1.2万个,以后呈逐年下降趋势,到1991年下降到4494个,但社均社员数从70多人扩大到903人,平均营业额扩大到1705万美元。日本的情况也是如此。效率优势是导致发达国家农业合作组织扩张的根本原因,虽然农业合作组织的数量有所下降,但社均社员数量和营业额逐渐上升。这是农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客观规律。目前,我省的农民合作组织数量正处在快速上升阶段,数量规模已经达到一个较高水平。当前,要依托现有的较好基础,抓住《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的有利时机,在继续推进专业化、小型化合作组织发展的同时,引导和鼓励合作社的兼并、联合,发展综合型的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实现农业规模经营。可以将生产资料供应合作社、产品销售合作社、技术服务合作社等多种功能联合在一起,形成优势互补、功能完备的综合型合作组织,也可以将同一类型的合作组织进行兼并、联合,形成大规模的专业合作组织。这方面,我省已经有了较好的开端,出现了东山、西山碧螺春茶叶专业合作联社等典型。
    从专业合作走向股份合作
    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只是一种拥有平等经济地位的弱势群体的自愿互助的自治组织,只是代表着独立自负盈亏的农户生产经营主体之间开展合作、进行生产要素组合的一种方式,并不是一种新型的所有制关系。目前,合作社内部的实际财产关系非常复杂,既有社员的集体所有制,也有社员的个人所有制,更有两者之间的混合。一些合作社坚持提取不可分割的公共积累,并在公共积累的累计额达到一定水平后将社员的入社股金退还给社员本人,但是更多的合作社没有提取公共积累,或把提取的公共积累处理为可以在分配在各个社员名下的财产,社员退社时可以带走。这种产权关系不明晰、责权不明确的问题,往往会导致机制退化、活力衰退。90年代中期,大刀阔斧对乡镇企业进行改革改制,主要是解决产权不明、政企不分、权责不明引发的机制退化、活力衰退等问题。因此,在引导农民以要素为纽带开展合作的基础上,要逐步推进合作社的运行机制转换,注重培养合作社企业家,搞以生产要素为纽带的股份合作制,在合作社内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明确责权、官民分开,使之真正成为独立的、企业化运作的市场主体,根据市场规律确定发展方向,担负新时期农村经济发展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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