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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探索

拓宽发展思路创新工作载体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来源:十渡镇经管科科长 赵妍  作者:十渡镇经管科科长 赵妍  编辑:本站   发布时间:2008-11-13   点击数: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十渡镇积极引导农民组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并采取多项措施扶持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从而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到目前为止,全镇已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7家,分布在7个村,涉及到种植业、畜牧业等主导产业,共有社员242人,其中农民成员238人,出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呈现出数量不断增加,产业覆盖和成员范围不断扩大,合作层次不断提升,内在功能不断拓展,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作用日益显著的可喜局面,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已经成为我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支重要力量。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的措施

     两年来我们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中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办社基础,以“民办、民管、民受益”为办社原则,以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为办社依托,鼓励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发展,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办社宗旨,按照“六抓六强化”的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合力推动,加快发展,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1、抓组织领导,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推动合力。我镇把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把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和规范化建设工作列入对各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镇经管办社专门合作社辅导员,各村也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队伍,负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导、指导,帮助处理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形成了合作社的管理网络,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了我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2、抓教育引导,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的提高。缺乏参与合作意识是当前农民合作社组织化程度低和运行不规范的主要原因。因此我们把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教育引导,做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础性工作。我们利用会议、讲座等形式和广播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民合作社的政策法规、成功典型、经验做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合作意识。重点围绕全镇主导产业和具有地方特色的名特优农产品,鼓励各类高素质、有能力的市场主体积极兴办专业合作社。争取通过几年努力,全镇每个优势产业都至少要有一个以上专业合作社,从事优势产业生产的专业大户基本上入社。

    3、抓试点带动,强化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开展试点示范是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成功经验之一。把基础条件较好、 产业优势明显、运行机制规范、 利益联结紧密、带动力较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重点培育对象。我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依托特色资源,大力发展食用菌、磨盘柿、核桃、花椒种植和蜜蜂、绒山羊、生猪养殖等具有我镇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着重为社员提供信息、技术良种、物资采购等方面的服务,使其不断发展壮大。对具有全镇产业布局的蜜蜂养殖、磨盘柿、核桃种植等优势产业,要推行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体制,给予重点扶持,统一服务,统一商标,创立品牌,形成“办一个合作社,兴一个产业,活一方经济,富一批农民”的局面。通过发展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其他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增强合作社对农民的凝聚力和吸引力,真正把试点示范工作抓实做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4、抓能人带头,强化农村能人“领头雁”的带动作用专业合作社之所以能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带领农民增收致富方面发挥巨大作用,关键是合作社中有几个懂经营、善管理的能人运作。没有能人带头,合作社就没有了灵魂。为此,我们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的市场营销、经济管理及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农村能人“领头雁”的带动作用,引导我镇的农村大户、经营能人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带领农民增收致富。共举办合作社负责人培训班3期,会计人员培训班2期。同时加强对基层干部和业务指导人员的培训,提高政策把握能力和工作指导能力,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举办业务指导员培训班2期。

    5、抓政策扶持。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环境。制定扶持政策是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通行做法。要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观念,积极探索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将农业产业化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同时我镇财政也加强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并对规模较大、运作规范、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重点扶持。如:对北京十渡蜂业专业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10万元;对北京西太平核桃专业合作社财政扶持资金7万元。并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财政资金单独设立账户进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简化贷款手续,且授予一定的信用额度,尤其是农村小额信贷资金,更多地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项目倾斜。要全面落实税费减免政策,依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等方面实行减免政策。落实扶持政策,在贯彻落实政府有关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我镇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制定更详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扶持政策,特别要明确用地、用水、用电、人才技术、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强软环境建设,把加重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问题纳入农民负担监管范畴,严禁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切实维护合作社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合作社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6、抓规范管理,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正确引导和规范化管理,是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推动其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的规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等法人治理机构,形成自主管理、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盈余分配制度,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真正成为成员共同出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实体型经济组织。要进一步强化政府的管理机制,建立由农业、工商、财政、税务、经管、金融等部门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联系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问题。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运行机制是否规范和健全,是决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长远发展的关键。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领导机构和相关制度建设,特别是财务制度建设,要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试行)》的规定,规范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社员帐户档案,推进合作社规范发展。要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协会)依法转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走上快速规范化发展道路。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最广大弱势群体的互助性经济组织。由于起步晚,还处于发展阶段。我镇专业合作社的数量和水平与农民群众期望,与现代农业和解决“三农”问题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发展不平衡。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注册了,但注视程度不够,并没有发展起来;当然绝大部分合作社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都有相当大的投入,想把合作社办好,入社社员也较多。二是合作社内部制度不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与公司组建及运作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论是在注册、运行过程中,还是国家在促进其发展中,都有一定的管理弹性,尤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农民为主体,对建立制度无疑是一个难题。正是由于此才造成一些合作组织发展不规范,管理机制不健全,内部运行机制不够完善,工作的随意性较大。三是缺少人才、技术、信息带头人。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本身创立时间较短、管理经营缺乏、人员素质较低等因素,技术创新力度不大,强化营销抢占市场意识不浓,发展层次低、科技含量低、经营效益差等问题较为明显;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信息、生产资料购买和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等服务。这就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者必须具有获取信息的渠道和提供技术的能力。四是政府支持和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规定了不少优惠政策,但由于这些政策多数是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经营活动的政策,基本没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资金进行落实,加之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起步阶段,由于没有财政项目资金的扶持,仅靠合作社自身的能力是很难发展起来的。

    三、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议

     从发展的需要和我镇的实际来看,加快我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步伐,要坚持增加数量与提高质量并举,因地制宜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联合会等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同时,要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政策扶持至关重要。

    1、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在镇党委、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从农民利益出发,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如农业部门对合作社的农业技术指导,财政部门对合作社项目资金扶持的落实措施等,同时各职能部门要主动加强协调与联系,齐心协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2、加强宣传,正确引导。作为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给予法律宣传和政策引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相关职能部门应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向农民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义、作用、有关政策和典型经验,在全镇上下形成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共识和社会氛围,调动起农民参与合作的积极性。加强政策宣传。利用乡镇所在地、农村集贸市场的宣传窗(栏)制作宣传专栏,大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和农民工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关文件摘要等,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基本精神深入乡镇干部和农村千家万户。作为工商部门要充分利用日常巡查等时机,深入农村农户,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件、登记程序、优惠政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政策法规,让农民真正认识、了解成立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的重要性及作用。同时鼓励更多的经营大户、农村能人、基层农村干部放下思想包袱,创办专业合作社,主动挑起带领农民共同富裕的担子。

    3、加强教育,提升水平。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驾驭能力。组织师资力量,对合作组织负责人、会计及其他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重点讲解《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重要意义、如何顺利在工商局进行登记、如何规范合作组织的各项内部制度以及章程的制定、组织机构的设立等内容。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集约化经营,适应市场要求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在专业合作社内部实行产品统一包装、统一商标,申报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绿色农产品、绿色食品等认证,争创国内外知名品牌。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国内外超市、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营销网络。

    4、制定政策,完善机制。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除了在登记环节上能给农民提供尽可能多的一些方便,不收任何费用,但无法在生产、销售环节进行更多的规范管理。作为农业、财政等职能部门也应加大扶持力度,确实解决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前中后存在的问题,

    5、以点带面,促进发展。在现经管站登记备案的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中选取有一定基础和示范带动作用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政策扶持、业务指导力度,发挥以点带面作用,全面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进程;同时鼓励现有专业合作社之间的联合或合作,尽快建立专业合作社协会,规范成专业合作社。通过对这些成员的技术培训,之后鼓励他们牵头或参与指导其它农民专业合作,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争取创建一部分有代表性的合作社,真正使合作社的发展也成为带动我镇经济发展的一分子。

    总之,今后我们要牢固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的观念,把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作为抓好“三农”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列入工作的重要议程,认真研究,精心指导。同时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验收,使我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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