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各区县农委、有关保险公司:
经研究,将樱桃和枣纳入2009年市级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范围。樱桃和枣保险金额分别为3000元/亩和1000元/亩,保险费率均为9%,具体保险责任参照果树类执行。
请有关保险公司会同各区县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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