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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樱桃和枣纳入市级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的通知

来源:首都之窗  作者:  编辑:   发布时间:2009-06-18   点击数:

  

郊区各区县农委、有关保险公司:

  经研究,将樱桃和枣纳入2009年市级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范围。樱桃和枣保险金额分别为3000元/亩和1000元/亩,保险费率均为9%,具体保险责任参照果树类执行。

  请有关保险公司会同各区县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四月一日


【 文件级别 】 市级
【 时效性 】 有效
【 发布单位 】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 文号 】 京政农发〔2009〕5号
【 颁布日期 】 2009-04-01
【 实施日期 】 200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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