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房山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合作社
为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甲方依托房山农合网(www.bjfsnh.com)成立“房山农合网网上联合社”。本辖区内的农民合作社可自愿加入“房山农合网网上联合社”,成为网上联合社会员,并与甲方签订协议如下:
一、对乙方在农合网中发布的信息,甲方要及时进行审核,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甲方认为不宜在农合网上刊登的内容,甲方有权不予发布;
二、对乙方在农合网中发布的信息资料(文字、影、音资料),甲方有权使用;
三、对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服务所产生的收入,甲方不参与分配,由此造成的亏损,甲方也不负责赔偿;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不能使用甲方提供服务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乙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或发生甲方认为乙方不宜继续成为网上联合社会员的情形时,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会员资格;
六、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免费使用房山农合网网上联合社提供的各种服务;有权免费利用房山农合网刊登供求消息或发布宣传、推介自己的信息;
七、对于甲方组织的培训,乙方要积极参加;
八、对于甲方设计并组织的调查与统计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
九、乙方应及时更新自己在房山农合网中信息,接受甲方的指导与检查,并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十、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服务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如需终止本协议,需提前30日告知甲方,在甲方答复前乙方仍需遵守本协议。
十一、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续签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代表(签字):
乙方(章): 代表(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 上一条:房山农合网管理及维护办法 | 下一条:房山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指导员工作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