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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率先在全市制定《合作社纠纷调解办法》

来源:房山区经管站  作者:房山区经管站  编辑:本站   发布时间:2010-07-16   点击数:

      近日,《房山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成员纠纷调解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共包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了纠纷调解受理范围、条件、程序和经管部门的职责、权限,为区乡两级经管部门受理、调解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成员矛盾提供了依据。同时,也为合作社及其成员申请调解纠纷、维护合作社成员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
    《房山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成员纠纷调解办法(试行)》的制定,将对促进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平稳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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